http://www.3456.TV/xiehui/3456_cnfa 2010/4/16 15:15:32 浏览次数:1519
1、对氮肥企业收取会费标准:
(1)凡氮肥企业均按上年度尿素、硝酸铵、碳铵、氯化铵和没有加工成氮肥的合成氨的实物产量计算本年度交纳会费的总金额:
产品为尿素的企业按每吨尿素0.04元计收会费;产品为硝酸铵(包括改性硝酸铵)的企业按每吨硝酸铵(包括改性硝酸铵)0.025元计收会费;产品为碳铵的企业按每吨碳铵0.01元计收会费;产品为氯化铵的企业按每吨氯化铵0.01元计收会费;没有加工成氮肥的合成氨按每吨0.06元计收会费,合成氨与氮肥不重复计算;
(2)产品为尿素、硝酸铵、碳铵、氯化铵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企业,按上述标准分别计算不同产品的会费金额的总合交纳会费(由废氨水副产的碳铵;焦炉气、锅炉烟道气回收的硫酸铵不计算在内);
(3)原则上以企业为单位交纳会费;由数家氮肥企业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可由总公司按氮肥品种(尿素、硝酸铵、碳铵、氯化铵)和总产量(即数厂氮肥产量总和)统一计算会费金额,统一负责交纳会费;也可由各分厂(子公司或分公司)自行交纳。
2、非氮肥企业(包括设备制造、科研、设计、院校、催化剂、净化剂企业会员):每年按2000元交纳会费。
3、经济困难企业可申请减免。
氮肥工业协会